•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329943362P/2013-01708

  • 文件名称:

    2008年金华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13-07-2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2008年金华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3-07-23 17:59:17 来源:市卫生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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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公开办要求,由金华市卫生局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市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金华市卫生局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82469885。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有关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所有公开信息由局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把关。设立了2个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分别在局机关信息中心和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各开辟了1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一)结合卫生信息网建设,扩大信息公开服务功能。2008年金华卫生信息网进行了改版,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功能的基础上,扩大服务类信息的提供和查询,增加互动类栏目,完善网上办事功能,为市民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改版后,网站主要栏目从原先的18个增加到33个。一些市民关注度较高,网上咨询较频繁的信息被放置首页。增设了“卫生专题”栏目,根据阶段工作重点,设置相应专题集中发布信息。经过改版的网站,不仅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平台,而且有效放大和延伸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利民的服务功能。

      (二)结合机关制度建设,做实信息公开工作。在《条例》颁布和市政府、市公开办有关规定实施后,我局对《金华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又一次进行了修订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机关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并就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的管理指导职能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就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的认定程序、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保密审核,法制审核以及信息发布程序、向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程序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制定并实施了与《实施细则》相配套的《金华市卫生信息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了局机关职能处室和有关单位在网站建设和管理应承担的职责,栏目内容、网站安全和督查评估等要求。同时附有网站各栏目信息维护一览表,明确每个栏目信息维护的责任处室,信息发布的审核流程,更新频率等要求,从而确保网站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和网站信息的安全。

      (三)结合全行业管理,推进卫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在本市卫生系统的有效实施,我局着重开展了四方面工作:

      一是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通知》、省卫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文件中对本市医疗卫生机构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

      二是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干部大会,全面动员和部署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开展了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局机关各有关处室联络员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就医疗卫生单位如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到2008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8条。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4条,占比4%,其中涉及医疗卫生的国家法律法规9条;规划计划类的信息3条;本部门业务类信息283条,占总体比例95.7%。业务类信息主要包含行政许可、办事规程、医政管理、血液管理、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医学教育与科研、药事管理、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卫生法制、精神文明建设、综合管理、医疗收费标准、中医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规划财务和人事管理等内容。主动公开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所占工作比重最大,市民获益也最直接,社会关注度最高,因而我们也投入了很多精力,不断完善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质量。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根据公众需求,及时有效发布信息。

      随着机关办公自动化程度提高,2008年我局公文类政府信息平均发布时间比往年明显提前。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如社区卫生服务、孕产妇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疾病防治、医疗服务、医疗收费标准、医疗机构、执业医师管理、医疗事故处理、爱国卫生、医学教育、办事规程、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等信息占信息总数的95%以上。金华卫生信息网站开设了卫生专题栏目8个,整合了“抗震救灾”、 “疫情信息”、 “实事项目”、 “社区卫生服务”、“医院管理年活动”等事项的相关信息900多条,集中向公众提供。

      (二)多种渠道并存,及时发布信息。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形式是,金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金华卫生信息网、局机关信息查阅室、市档案馆和新闻媒体等。我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向市档案馆送交工作,确保每月二次向市档案馆寄送纸质信息和网上递交电子信息。实时更新本局公共查阅点供市民查阅的纸质信息。做好向“中国金华”门户网站的信息报送工作。做好向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的工作。同时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08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有3条涉密信息未予公开,其中1条涉及个人隐私,2条涉及国家机密。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571人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88人次,咨询电话接听2383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为3人。各职能处室设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各1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从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正常运转以来,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全年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相关费用。

      七、其他工作情况

      根据金华市公开办要求,我局对本机关、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尤其对与市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卫生监督机构和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卫生监督机构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开展对市卫生监督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汇总检查结果如下。市卫监所通过网站、办公场所、宣传拦、公示拦、宣传册、书面文书、短信平台、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公开开卫生监督机构、法律法规依据、卫生监督制度、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基本情况和要求。各卫生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把“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告知制度”作为工作规范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卫生监督人员在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前都做到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相关权利义务、执法纪律和投诉途径等内容,通过口头和书面告知当事人。在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行政控制决定书、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各种执法文书中都印制了有关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其他应告知的内容。根据《行政处罚法》要求,卫生监督部门还制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将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拟定的处罚决定等详细内容告知相对人,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或进行听证的权利。

      (二)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普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工作平稳有序,并不断深化。

      一是加强医疗服务信息的公开。各医院通过在诊疗场所设置电子屏幕、触摸式电脑、公示公告栏,发送健康、服务宣传小册子,以及建立医院网站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和病人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包括医院概况、法人代表、诊疗科目、学科优势、医院科室布局、专家诊疗安排,就医流程、医院文明服务规范、便民措施,以及病人投诉渠道等;对医疗服务事项进行梳理,以告知书、同意书等形式在病人就医过程中及时向其或家属公开病情、治疗方案和会诊结果等相关信息,并将此作为医疗服务核心制度的内容之一加以管理和落实;落实院长接待制度,医师、护士接待住院病人制度,主动介绍相关情况,认真听取病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不断改进医疗服务。

      二是全面公开医疗服务收费信息。本市各医院均将常用医疗服务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收费标准和药品零售价格在医院收费窗口等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用电子显示屏、张贴价目表、配备触摸式电脑和价目本等方式予以公开,在门诊大厅和就诊楼面、住院病房都配备触摸式电脑提供个人医疗账户数据查询等服务。其中部分医院还将本院使用的药品名称、剂量、价格在网上公布。在各医院门诊医疗服务中,本市已全面实行向门急诊病人提供药品价格、数量的明细账单制度。在住院医疗服务中,实行每日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病人或病人家属可随时查询其住院费用情况;病人出院时,医院均向病人提供其住院期间的总费用清单。《条例》实施后,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已积极行动,按照卫生部文件规定梳理公开信息,建立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渠道等等。

      三是建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拦。根据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操作,在各医疗机构(不含个体诊所和内设医疗机构)门诊大厅都建立了“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拦”。公示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基本信息(执业许可证正本,获准设置的诊疗科目、专项技术、大型设备配置等信息)、监督检查信息(包括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录、违规广告、受到处罚情况等)。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尽管卫生系统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

      2.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市民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

      3.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组织架构、信息公开与保护隐私等问题尚需认真研究。

      (二)改进设想

      1.加强制度落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和卫生部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卫生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

      2.加强网站建设,增强信息服务功能。金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市卫生信息网是我局发布政务信息的第一平台,将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信息资源的整合,如政策研究、卫生监督员培训等,进一步拓展网站的信息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的服务功能,探索网上受理、办事过程查询和结果反馈三个环节的实现模式。

      3.理顺工作机制,加强研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卫生部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局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规范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对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和研究,总结推广本市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示范单位的经验,开展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引导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规范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九、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549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549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88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2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