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金刚钻 敢揽瓷器活

日期:2018-07-11 12:28:15 来源:​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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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为了变漂亮,不少人选择去生活美容院做保养。但近年来,很多不具备医疗美容资质的生活美容院却非法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人身损害。

  案情摘要

  2015年5月开始,叶女士在市区一家生活美容院内花了5000元预约了5次名为“面部E光祛斑”的服务。当年7月份接受了第二次“面部E光祛斑”后,叶女士发现在自己面部出现了许多大小不等的水泡,左下颌部位的大水泡溃烂发炎,出现严重的色素沉着。

  事发后,叶女士与该美容院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遂将其投诉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接到投诉后,卫生执法人员对案情进行了调查。对该美容院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叶女士的顾客对该美容院进行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叶女士的顾客档案上确有E光祛斑的记录,还发现美容室内存放有用于E光祛斑的美容仪器。经查,叶女士所接受的“面部E光祛斑”服务,实为利用美容仪器所发射的强脉冲光和射频照射皮肤达到祛斑治疗效果。这种行为属于医疗美容行为。而该美容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上述行为,属于违法。

  2016年初,市卫计委依法对该美容院作出了罚款3000元,没收美容仪1台的行政处罚。

  本案中,涉事美容院为叶女士提供的强脉冲光、射频治疗属于美容皮肤科的范畴,应界定为医疗美容,同时该美容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行为违反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