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补助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现就《金华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补助管理办法》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金华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金卫〔2019〕5号)要求,基本建设(含修缮)、常规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人员培养培训等经费主要由财政专项安排,为进一步提升市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人员培养培训、基本建设(含修缮)、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租赁、常规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补助,其余由各区财政配套足额安排。
二、《办法》要达到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5年努力,加大基层人才培养力度,市区每万名城乡居民拥有4名左右合格全科医生,其中中医类别全科医师比例达到20%,到2020年本科以上全科医生须达到50%,全科医生队伍满足高水平建设健康金华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20分钟医疗服务圈”可及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配设备配置到位率保持在85%以上;依托市级医院学科和专家优势,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慢性病联合诊疗门诊,支持基层市级特色科室做大做强;全面建设基层数字化全科门诊、预防接种门诊、健康体检中心,提高基层服务效率,慢性病诊间随访率达到30%以上,促进医防融合和有序诊疗。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沈苗英
联系电话:0579-82468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