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金华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拨付市区疾病应
急救助基金的公示
根据《金华市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金市财社【2016】68号)精神,基金管理办公室组织市人社、民政等部门对2019年12月1日-2020年11月30日申请市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25人,医疗费用340426.82 元进行了审核,符合补助条件的共14人,医疗费用209717.18元。本次申请救助基金补助124827.54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的对象15人,医疗费216348.16元,经审核符合补助条件的共14人,医疗费209717.18元,其中:流浪乞讨人员医疗费已补助85400元,本次应急疾病救助基金应补助医疗费124827.54元。其中:市人民医院64625.52元;市第二医院12199.77元;市第五医院10603.48元;金华广福医院37398.77元。
二、申请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困难对象10人,医疗费 124078.66元,经审核符合补助条件的共0人,本次应急疾病救助基金补助金额0元。
综上,共计124827.54元,其中:市人民医院64625.52元;市第二医院12199.77元;市第五医院10603.48元;金华广福医院37398.77元。
2019-2020年市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清单 | |||
单位 | 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对象补助金额(元) | 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对象补助金额(元) | 总计 |
市人民医院 | 64625.52 | 64625.52 | |
市第二医院 | 12199.77 | 12199.77 | |
市第五医院 | 10603.48 | 10603.48 | |
金华广福医院 | 37398.77 | 37398.77 | |
合 计 | 124827.54 | 0 | 124827.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