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329943362P/2020-01784

  • 文件名称:

    关于市区医养结合机构审计调查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0-02-1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市区医养结合机构审计调查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日期:2020-02-10 14:52:33 来源: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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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区医养结合机构

    审计调查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金审行调报〔201910号)有关要求,我委就报告中提到“民营医养结合机构存在过度医疗现象”问题的有关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做好医养结合机构依法执业信用等级评价

    我委自2019129日收到《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后,结合全市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暨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对市区二级及以下5家民营医院(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监管,将其列为2019年依法执业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对象。邀请市人大、市政协、金华日报社、金华电视台、社会群众等社会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现场评价,评定金东金三角医院A级(优秀),金东悦年怡养护理院B级(良好),金华康复医院、金华众康康复医院、金东慈济老年康复医院C级(中等)。下一步将优化完善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推动建立健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评优评先、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等挂钩机制和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机制。针对失信机构进行精准惩戒,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引导医疗机构规范运作和自律自强,净化医疗服务市场。

    二、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做好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工作

    1226-27日,我委又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金华康复医院、金华银湖护理院等市区医养结合机构开展了医疗质量专项检查,要求有关单位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1230-31日,在召开全市医养结合暨老年健康工作推进会上要求各县(市、区)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监管。2020117日,召集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及有关医养结合机构负责人召开工作座谈会,学习了《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要求各单位厘清医养边界,规范医疗行为,严格使用医保,确保医养结合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要求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加强监管。

    (一)进一步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避免过度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人员、技术准入,推进检查结果互认制度,规范合理使用各项辅助检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防止过度检查。

    (二)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药管理,防止不合理用药。进一步健全完善处方点评、重点药品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及时对不合理用药予以干预,防范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发生。

    (三)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服务行为,防止过度医疗。认真落实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督促医务人员在诊疗服务过程中要采取适宜技术和使用基本药物,为患者制定安全、有效、经济、便利的诊疗方案,避免延误治疗和过度治疗。同时将进一步通过市康复医学质控中心,加强对民营医养结合机构医疗质量的监管,督促相关医院严格掌握入院标准,防止过度医疗。

    三、进一步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对于医疗机构控费不力和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情况以及存在过度医疗的医疗机构,将与医疗机构目标考核、领导班子绩效考核、重点专科评审、医院总体考评等工作挂钩,并直接作为评审、评价核分依据。同时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负责人、暂停医院等级评审、暂停新增床位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取消各类卫生评先评优资格等措施。实行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对整治工作不落实,存在过度医疗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严肃问责。对于此次审计中两家康复医院医务人员存在的过度医疗行为,我委将视情分别给予约谈、系统内通报批评、判定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两年内不能晋升职称等相应的行政处分。

    下一步,我委将以这次审计为契机,根据国家、省卫健委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