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329943362P/2022-00239
卫生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关于以我委名义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政策解读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
2022-12-05
主动公开
朗读
关于以我委名义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结果的政策解读
解读人:施志芳
一、清理工作开展背景
我委部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历时已10年以上,加上生育政策调整,相关政策需要梳理,结合《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75号)规定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对我委2022年8月底之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
二、清理工作
我委于11月开展清理工作,期间征求委机关各发文处室意见,并在委门户网站公开征求了意见。对一些联合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委发函征求了各市级有关部门的意见。
三、清理结果
经过清理,对工作任务已完成、与上位法冲突或已有新政策代替的10件文件废止;14件文件继续有效。
四、发布时间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2年12月1日,施行日期是2023年1月10日。
解读机关: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579-82468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