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329943362P/2022-00084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区健康体检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2022-04-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区健康体检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2-04-25 16:09:00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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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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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根据体检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均可以享受政府免费的健康体检。历史原因,城镇居民健康体检与农民健康体检存在体检经费补助标准、项目内容不同等问题。为实行城乡同质同标的居民免费健康体检,缩小城乡差异,推动基本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浙江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医疗保障局于2021年12月31日联合印发了《浙江省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22〕2号),将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标准提高为与城镇职工同一标准。2022年1月6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卫发函〔2022〕6号),提高了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标准。

    为贯彻落实上述两个文件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134号)、《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劳社医〔2007〕58号)等关于做好参保城乡居民、中小学生、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要求,加强全人群健康管理,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联合出台了《金华市区健康体检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按规范性文件要求落实相关程序。2月底,完成《金华市区健康体检实施方案》起草。3月14日召开了部门协调会和专家认证会。会后,根据会议意见修改了方案。修改后的方案于3月16日通过金华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征求意见,征求到0条意见。征求意见反馈情况于3月25日在金华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布。4月1日,我委向三部门提请对该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和组织集体讨论。在三部门合法性审查和部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我委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后,并提交集体讨论。4月15日,经委主要领导签发,方案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下发。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在市区就读的中小学生、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参加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

    (二)体检频率、项目及财政补助标准

    中小学生:每年体检一次,经费由财政承担,补助标准为35/人次。体检项目按《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29号)执行。

    参保城乡居民和企业退休人员:

    1.体检频率与经费

    165周岁及以上的参保城乡居民和企业退休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体检项目包括基本项目和自选项目。基本项目的经费由财政承担,补助标准为90/人次。自选项目:选择四类套餐的,由财政和居民个人各承担60元;选择个性化项目的,按医疗收费标准的60%收费,由财政和居民个人各承担50%,财政承担部分不高于60/人次。65周岁以上居民的基本项目体检率应达到当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指标要求。

    2)其它参保城乡居民(0-6岁儿童、中小学生除外)和65周岁以下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两年体检一次,体检项目为基本项目,经费由财政承担,补助标准为90/人次,愿检尽检。截至20211231日已满60周岁且已参加过每年一次健康体检的参保居民和企业退休人员可参照65周岁及以上人群的政策执行。0-6岁儿童健康体检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要求执行,体检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安排。

    2.体检项目

    1)基本项目:一般检查:体温、呼吸、血压(双侧)、脉搏,身高、体重、腰围、体重指数;五官检查:视力、巩膜,口唇、齿列,鼻、咽、喉、听力粗测判断;内科常规检查:心肺听诊,腹部肝、脾触诊;外科常规检查:皮肤、体表淋巴结、甲状腺、胸腹部、四肢关节、脊柱、运动功能粗测判断;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血清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血尿素、血尿酸)、甲胎蛋白(AFP)、心电图、腹部B超(肝、胆、胰、脾、双肾)、胸片或DR(正位)检查。

    2)自选项目:居民可在以下四类套餐中选择,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个性化体检项目:

    ①普通套餐:组合1:甲状腺功能检测、癌胚抗原、骨密度检测;组合2:碳14呼气试验、PSA(男性)、癌胚抗原、糖化血红蛋白。②高血压套餐:颈动脉B 超、尿微量白蛋白/肌酐、尿微量白蛋白、眼底检查(眼底照相机检查)、电解质K+NA+CL-、同型半胱氨酸。③糖尿病套餐:颈动脉B 超、尿微量白蛋白/肌酐、尿微量白蛋白、眼底检查、糖化血红蛋白、胰岛素抗体、C肽。④慢阻肺套餐:组合1:肺功能检测、碳14呼气试验;组合2:胸部CT

    四、体检机构

    中小学生在学校体检。城乡居民在居民户籍地或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大中专院校学生的体检,由学校组织在就近的医疗机构体检;异地安置(含在金华市内户籍地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可在现居住地体检,凭有效发票并持社会保障卡到各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服务窗口报销。

    五、经费结算

    体检及经费结算均按自然年开展。体检经费由市和三个区财政按3111的比例筹集。居民在体检时直接减免财政补助部分的费用。体检经费需经考核后拨付区财政局,再拨至体检机构。

    六、体检有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体检工作以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辖区体检工作。体检机构负责为居民提供规范、便捷的体检服务。教育局负责组织管理本地区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学校负责本校学生健康体检的组织实施。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医保(分)局负责提供参保人员信息。

    (二)加强结果反馈。健康体检结束后,体检机构应当出具健康体检报告单(书),一个月内将书面体检结果反馈给被检查人(危急值立即反馈)。

    (三)加强信息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体检信息导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经医生确认可开放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通过“浙里办”手机客户端向居民个人开放。学生体检,由学校向学生及其监护人反馈。

    (四)加强质控考核。体检机构应严格开展质量控制;对于体检对象拒绝部分检查项目的,要做好知情告知并准确记录。卫生健康局要牵头抓好健康体检工作的考核。

           政策解读人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  李唯,  政策咨询电话:0579-82469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