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第二医院双向转诊须知

日期:2023-11-02 16:35:37 来源:​金华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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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一、转诊疾病类型

1.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等;

2.老年性痴呆、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慢性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等器质性精神病;

3.酒精所致的精神障碍,各种药物(含毒品)依赖所致的精神障碍等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4.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

5.已导致患者精神活动和社会功能明显受损的其他精神障碍,如病情严重的强迫症、恐惧症等。

6.其他符合精神疾病诊疗要求的患者。

二、合作机构

浙江金华广福肿瘤医院  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中心卫生院  金华市婺城区三江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石门农场卫生院  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中心卫生院   金华市婺城区赤松镇中心卫生院  浦江康逸医院  武义康逸医院

三、办理流程

1.需要转诊患者实施转诊时,应事先将患者病情通知甲方,甲方应尽快做好优先住院工作,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诿患者。

2.转诊前,由乙方主管医生完成转诊前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双向转诊单(上转单)》,按照预定时间转诊。

3.转诊到甲方的患者,病情稳定后需转回乙方,由甲方主管医生完成转诊前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双向转诊单(下转单)》,按照预定时间转诊。

4.转诊后,双方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接诊医生写好病情记录。

5.对需转诊治疗的患者,转诊告知、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及转诊运送工作由转出的医院负责。

四、联系方式:

各家合作机构医务科

金华市第二医院医务科  电话:0579-82276075  

金华市第二医院公卫科  电话:0579-8227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