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就诊须知

日期:2023-11-03 19:06:26 来源:​金华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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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一、门诊楼层检索

 

楼层

部门

主要功能简介

一楼

综合服务中心

一站式服务项目,各类便民门诊

挂号收费

挂号、缴费、办理出入院

自助区

自助挂号、缴费

视光中心

屈光不正诊治、验光、配镜

药房

取药、药事咨询

眼病普通门诊

普通眼病的诊治

斜弱视与小儿眼病专科

斜视、弱视及小儿眼病的诊治

检验科

血液、体液化验

二楼

专家诊疗中心

普通及疑难眼病诊治

治疗室

眼部治疗、门诊小手术

三楼

手术室

门诊手术、住院手术

屈光手术中心

屈光不正矫正手术

临床检查科

眼部特殊检查

四楼

一病区

住院

五楼

二病区

住院


二、门诊、急诊服务时间:

夏令时:8:00-11:30  13:30-17:30

冬令时:8:00-11:30  13:00-17:00

急诊:24小时

周末、节假日正常服务

 

三、就诊须知:

1、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请您在就诊前提前申领电子医保凭证或准备医保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院后直接在自助机或窗口挂号。

2、提倡预约挂号,预约后请根据提示时间来院,号表当日内有效,迟到30分钟后自动消号,如您不能及时就诊,请提前退号。

3、急诊、7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军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人群设有优先窗口。

4、挂号后请先在相应诊区的预检分诊处进行预检并签到,我院实行分时段就诊,但因患者的疾病差异时间会有偏差,请您耐心等候。

5、每个诊间每次仅安排一位病人,目的是为了医生的诊疗工作不被干扰,病人的隐私不被侵犯,请您配合和互相监督。

6、需出具诊断证明者,由接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持门诊病历和诊断证明到综合服务中心加盖诊断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四、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

1、导医导诊,预检分诊。

2、发热病人测体温,流行病学调查及登记服务。

3、综合咨询、健康教育、医保政策及预约诊疗相关咨询服务。

4、提供轮椅借用、便民药箱、老花镜、签字笔等。

5、提供院内失物招领。

6、小件物品临时寄存服务。

7、提供现场预约、电话预约服务,并为老年人提供就诊提醒卡

8、受理门诊病人医疗诊断书审核及盖章服务。

9、配合保健办接待VIP及各类健康体检人员并做好登记。

10、志愿者积极主动为老年人提供就医帮助:就诊预约、取号、陪同检查、护送行动不便老人入病区。

11、优先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医疗咨询、就医引导和陪诊等服务。

12、打印门诊电子病历。

13、接受患者初步诉求。

14、母婴室位置:视光中心9号诊间,如需使用可前往。

15、无障碍洗手间位置:请看地标指引,往普通门诊方向,在放射科过道尽头处。


五、温馨提示:

1、就诊过程中请保管好您的财物,谨防诈骗和偷窃。

2、我院为无烟医院,请您不要在院区内吸烟。

3、门诊设有意见箱和意见本,您可以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4、您有任何疑问可咨询综合服务中心或拨打0579-89138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