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须知

日期:2023-11-03 19:18:05 来源:​金华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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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规章制度:


一、住院相关提示

1. 住院所需的被服、热水瓶由病区统一提供。

2. 住院期间请自行妥善保管好钱款、手机等贵重品,同时做好自身反诈骗工作,提高防范意识。

3. 患者住院期间不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病室之间不随意串门,预防控制院内交叉感染确保患者安全

4. 配合各项诊疗安排,请您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医院不允许自行邀请外院医生诊治或用药;您如需要,请尽早与您的主管医师商量

5. 您和您的陪客请不要进医生护士办公室及治疗室,未经许可请勿翻阅、损坏病历及其他资料。

6.住院期间若穿拖鞋,应穿防滑拖鞋,以防意外。


二、探视陪客制度

 1.探视时间为10:30时至12:00时、14:00至20:00时,每次限1人探望,为了保持整洁和卫生,请陪客和探视者不要坐或睡在病床上。


三、请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注意爱护医院的设施

 1.病房的设施放置有统一的标准,请不要随意搬动,私人物品放入相应的柜子内,面盆等物品放在床下面盆架上或杂物架上,尿壶、便盆挂于床下铁钩上, 保持病室整齐。

 2.请勿随地吐痰,切勿向地面、阳台或楼下倒水、扔纸屑和果壳,请注意垃圾分类投放。

 3.请勿在院内饮酒、吸烟,不要在病房内充电和用电炉、酒精炉、电热杯, 以保证患者生命财产安全。

 4.病房就寝、熄灯(关电视机)时间为冬天20:30时、夏天21:00时,为保持病房安静,听收音机、录音机等请用耳机。


住院期间请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出院时请办妥各项手续。为保证您恢复健康,出院后请按照医师的医嘱进行活动、休息、复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