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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0329943362P/2024-00055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48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2024-02-2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48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4-02-29 11:55:00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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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类别:A

     

    金卫办提〔202211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

    48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金华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施策加强托育机构培育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托育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您的提案分析了我市托育服务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了五条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建议,我委已积极吸取并落实。

    一、关于托育服务主管部门问题。2019年,国家和省相继出台《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各级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机构分别承担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职责。2021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托育机构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托育服务,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进一步明确了托育机构的主管部门和罚则。

    二、关于大力推进托幼一体化问题。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印发了《金华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中,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新增托位5500个(含幼儿园托位5000个)”列为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将教育局也为责任单位,大力推动“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办托班)。

    三、关于新建小区规划托育场地问题。2021年,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印发的《金华市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城镇住宅小区开发单位按照每0.41.0万人口(约1200套至3000套住宅,每套平均人数按3.2算)设置一所规模为6-12个班的幼儿园,其中6班、9班、12班规模的幼儿园分别设置1个、2个、3个托班。2022年,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印发的《金华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明确,推动婴幼儿托育设施建设纳入社区规划。我市即将出台《金华市“金有善育”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明确由住建部门负责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支持多方力量在社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服务点,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驻社区。

    四、关于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问题。近年,我市大力通过幼儿园延伸办托、公办民营、企事业单位自办、家庭和社区托育点、驿站等多种形式增加托位,着力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今年,将推进托位建设列为市政府民生实事和健康金华考核指标,要求每千人托位数达到3.2个;其中民生实事已完成新增托位5387个,其中普惠性托位4205个。目前全市每千人托位数已达到2.94个。

    五、关于加强师资培训问题。已在妇幼保健机构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和指导中心,对托育机构负责人、育婴员、保育员、幼教人员进行婴幼儿照护技能培训。为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委积极促成市妇幼保健院与金华教育学院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理论研究、专业设置、教育培养等领域开展合作,实现院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医教融合。一是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从业人员(机构负责人、保育员、托育员、保健人员、育婴师、月嫂等)教育培训;二是培养并组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队伍(指导师、服务师、志愿者队伍)三是共同开发建设婴幼儿照护专业标准化课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婴幼儿照护科普宣传视频、0-3岁婴幼儿及家长系列科普教育读本等相关产品,开展线上线下教学培训、网络课程、科普宣教等活动;四是协助政府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标准及规范等,以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再次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

    联系人:沈**     联系电话:0579-82468097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719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