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1. 年龄:我国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60周岁。
2. 体重:男≧50kg;女≧45kg。
3. 血压:90mmHg≦收缩压<140mmHg,60mmHg ≦舒张压< 90mmHg,脉压差≧30mmHg。
4. 脉搏:60—100次/分钟,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钟。
5. 体温:正常一般健康状况皮肤、巩膜无黄染。
6. 皮肤: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
7. 四肢:无重度及以上残疾,无严重功能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8. 双臂静脉穿刺部位无皮肤损伤;无静脉注射药物痕迹。
9. 献血间隔期及献血量选择:全血献血者每次可以选择献400毫升、300毫升、200毫升血液,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单采血小板献血者每次可以献1至2个治疗单位,间隔时间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四周。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
10.参加无偿献血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并如实提供与自身健康相关的信息。
稿件来源:金华市中心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