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就“梅”事儿——梅毒防治知识

日期:2025-02-11 09:46:12 来源:​金华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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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一、什么是梅毒?

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为乙类防治管理的病种。主要传播途径包括性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垂直传播。其中性接触是梅毒最主要的传播途径。


二、梅毒的传播途径

1.性传播 : 梅毒的高发人群主要集中在性伴侣多、存在不安全性行为的群体中。性伴侣越多的群体,梅毒患者的比例就越大,在发生性行为前戴上安全套是关键。梅毒螺旋体的携带者是唯一的传染源。

2. 血液传播: 输入梅毒螺旋体污染的血液,共用注射器吸毒,使用未经消毒的器具纹身及穿耳孔等可能传染梅毒。

3. 母婴传播:感染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或在分娩过程中将梅毒传染给胎儿或新生儿。

三、易感人群

一般人群对梅毒螺旋体普遍易感,性活跃人群和性乱人群是主要的易感人群。


四、感染梅毒后的临床表现

根据梅毒的感染方式不同,主要分为先天性梅毒和获得性梅毒。

(一)先天性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 患儿出生后3周可出现全身淋巴结肿大,多有梅毒性鼻炎。出生后约6周出现皮肤损害,呈水疱-大疱型皮损(梅毒性天疱疮)或斑丘疹、丘疹鳞屑性损害。可发生骨软骨炎、骨膜炎。多有肝脾肿大、血小板减少和贫血。

2.晚期先天梅毒: 发生在患儿2岁以后。一类是早期病变所致的骨、齿、眼、神经及皮肤的永久性损害,如马鞍鼻等。另一类是具活动性损害所致的临床表现,如角膜炎、神经性耳聋、神经系统表现异常、脑脊液变化、肝脾肿大、鼻或颚树胶肿、关节积水、骨膜炎、指炎及皮肤黏膜损害等。

(二)获得性梅毒

1.一期梅毒: 梅毒螺旋体侵入机体的皮肤黏膜3周后,在侵入局部出现无痛性、直径约1cm的硬结及溃疡,称为硬下疳。多见外生殖器部位的单发、无痛性溃疡,边界清晰,周边水肿并隆起,基部呈肉红色,触之具有软骨样硬度,表面可有少量浆液性分泌物。其溃疡分泌物中含有大量梅毒螺旋体,此时传染性极强。通常在4~8周后,自然愈合。进入血液中的螺旋体潜伏在体内,约经过2~3个月的无症状潜伏期后进入第二期。

2.二期梅毒: 全身皮肤黏膜出现梅毒疹,表现为红色或红褐色丘疹、斑丘疹、斑块等,通常不会发痒或仅有轻微瘙痒,周身淋巴结肿大,有时累及骨关节、眼及其他器官。此外,还可出现扁平湿疣、梅毒性脱发等特征性表现。在梅毒疹内和淋巴结中有大量螺旋体存在,传染性极强。未经治疗一般在1~3个月后症状自然消退而痊愈,但常发生复发性二期梅毒。少数病例呈潜伏期状态,约经过2~4年可被激活进入第三期。

3.三期梅毒  又称晚期梅毒。常发生于感染后2年,亦可长达10~15年后,病变不仅出现皮肤黏膜溃疡性坏死病灶且可侵犯内脏器官或组织,出现慢性肉芽肿性病变。重症患者引起心血管及中枢神经系统的病变,出现梅毒瘤、动脉瘤、脊髓瘤等。肝、脾以及骨骼常被累及。该期病灶中不易查到螺旋体,故传染性小。由于侵害多种脏器破坏性大,可危及生命。


五、如何预防梅毒?

目前尚无预防梅毒的有效疫苗,因此最重要的是采取预防措施。

1.洁身自爱、固定性伴,正确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套。

2.拒绝毒品,不与他人共用注射器吸毒。

3.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注射、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必须使用则应使用检测合格的血液、血液制品以及血浆代用品。

4.不与他人共用针具或其他纹身、穿刺工具。

5.注意个人卫生,不与他人共用剃须刀、牙刷、内衣、毛巾等个人用品。

6.提倡婚前、产前检查梅毒,一旦发现感染及时治疗,可预防新生儿先天梅毒的发生。

稿件来源:金华市人民医院感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