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有效期和药品使用期限,您分得清楚吗?

日期:2025-02-11 11:34:27 来源:​金华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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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药品有效期是许多患者关注的问题。经常有患者咨询:医生说这个药一次喝半支,请问剩下半支能否在下一次继续服用?请问这瓶药打开之后能放多久,有效期内都能用吗?这里面就涉及药品的两个概念——“有效期”和“使用期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概念:

有效期≠使用期限!

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贮藏条件下质量能够符合规定要求的期限。如药品有效期至2025/5/31,表示该药品在未开封前提下,在说明书规定的存储条件下可保存至2025年5月31日。

药品使用期限:药品在原有包装首次开启后,仍能被使用的期限。药物开封使用后,会增加药品出现物理化学降解和被污染的风险,所以药品一旦开封后使用期限要远远小于有效期。

需要注意的是:药品有效期有意义的两个前提条件是:①药品未开启;②药品在规定条件下储存。一旦药品开启使用,它们的稳定性就会有变化,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则需要看药品使用期限了。


常见药品开封后的使用期限

不同类型药品的使用期限,若说明书有标注使用期限,则以药品说明书为准。药品说明书未注明的,可以参考以下提示:

1.有独立包装未开启的药品

板装的片剂、胶囊剂、有独立包装的颗粒剂及单支口服液等药品,如未开启独立包装,并已按照说明书中要求的条件贮存,在有效期前都可以正常使用。


2.瓶装片剂、胶囊剂

瓶装的片剂、胶囊剂,在不超过有效期的前提下,使用期限为自开封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或药品剩余有效期的25%,以上两者中以较早到期的时间为准。存放时,务必保持瓶盖紧闭,置于阴凉干燥处;一旦药物出现外观、颜色、性状的改变,就不能再使用了。


3.瓶装液体制剂

若说明书未明确提及,药品瓶口、瓶盖未受污染:口服溶液、混悬剂和乳剂开封后,常温下一般可保存2个月。糖浆剂开封后,在常温下可保存1-3个月。使用时,应用量杯或滴管准确量取,避免污染瓶口。如果乳剂和混悬剂发生分层、固结、沉淀, 摇一摇之后不能恢复均匀的话,就不要再使用了。


4.单剂量的小包装液体剂、颗粒剂、干混悬剂、散剂等

由于此类药品,大多开封后无法恢复密封状态,尤其是液体制剂开口处有余液残留,更增加污染的可能性,因此建议打开后最好24小时内使用完,或将余量弃取。颗粒剂、干混悬剂、散剂开封后保存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开封后易吸湿,易潮解失效,如有吸潮、结块,不宜使用。


5.胰岛素

若是未开封状态,在2~8℃冷藏环境下的有效期与外包装上所标识的有效期一致;开封后的胰岛素因需避免环境变化所致的变性失效,建议无需冷藏,室温条件下进行保存,使用期限不超过4周。若说明书有标注使用期限,则以药品说明书为准。


6.多剂量的眼用、鼻用、耳用制剂

多剂量的眼用制剂(眼膏、滴眼液等)、鼻用制剂、耳用制剂,开启后使用期限最多不超过4周。使用时,注意保持瓶口清洁,避免交叉感染。


7.外用软膏剂

软膏剂开封后,室温下可保存2个月。注意观察药膏是否出现颗粒、溶化、出水、异味等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停用。


小贴士:

药品要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储存,开封后的药品如果不能一次用完,可以在药瓶上注明开封时间,以便下次使用时可清楚地知道药物是否超过使用期限,保证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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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金华市第五医院 作者 陈菊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