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647017K/2026-1010466343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6-01-14

  • 2025年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4 来源:金华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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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向社会公开《2025年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或金华市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地址:金华市金瓯路1366号,联系人:金理)。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2164条,在“健康金华”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51条,在“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开信息242条。完成金华日报《健康金华》专版6期,金华电视台“健康金华”专栏12期,在市级金彩云客户端含“健康金华”“健康”专栏发布文章1447篇,累计阅读量148万。针对百姓关注的医疗领域和民生事项,依托市政府新闻办举办“金华市大力推动医疗急救体系高质量建设”新闻发布会,参与儿童友好建设、医疗保障专题新闻发布会和《有请发言人》《市民问政》《行风热线》等访谈,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体重管理年”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民生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范要求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5年市卫生健康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办结1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8件,占62%;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5件,占38%。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信息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发布审查机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集中公开工作,确保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底数清、情况明。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建设与管理,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优化栏目设置,提升用户体验。强化“健康金华”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提升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互动服务的便捷性和时效性。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多种渠道,拓展公开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了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定期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网站和新媒体信息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健全完善更新维护机制,明确栏目责任主体,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6.61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主动公开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匹配度不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足,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解读为主,可视化、通俗化解读产品较少,群众理解和接受度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强化精准公开,提升解读质效。聚焦群众关切的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健康保障等重点领域,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公开内容精准对接群众需求。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制作图文图解等可视化解读产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委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