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647017K/2025-1010449488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2-23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浙卫办发函〔2025〕50号)和《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标准清单(2025年版)》有关要求,通过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和专家审定,拟确定磐安县推荐申报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金华市第二医院、义乌市博雅康养中心推荐申报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反映公示单位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采用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和佐证材料。来信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处室: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与老龄健康处
联系电话:0579-82462053
通信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邮政编码:320000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