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647017K/2025-1010439548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5-12-08

  • 关于兰溪市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5-12-08 来源:金华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分享:
            


     

    根据《浙江省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标准》(2025版),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相关专家对兰溪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了等级评审工作,经等级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综合审定,兰溪市妇幼保健院拟确定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4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反映公示单位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采用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和佐证材料。来信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处室:金华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发展与妇幼健康处

    联系电话:0579-82469287

    通信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三江街道双龙南街801号

    邮政编码:321000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