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329943362P/2019-00911

  • 主题分类:

    财政,卫生

  • 服务对象:

    事业单位

  • 体裁分类:

    其他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19-02-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19-02-19 09:36:06 来源: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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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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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

    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现就《金华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深化医改之后,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并执行零差率销售,实行“明确范围、核定收支、差额补助、总量控制”的运行支出补助办法。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原补偿机制存在的不足也逐渐暴露出来,薪酬分配制度机械化,平均主义较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及机构内部收入差距很难拉开,工作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2017年11月12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财社〔2017〕63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工作,有效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补偿机制改革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有哪几种补偿方式?

    答:一是政府专项补助,包括基本建设专项、信息化建设专项、设备购置(含维修基金)、人员培养培训、基本人员经费、艰苦偏远地区专项补助等;二是政府按定额定项购买的服务性专项补助,包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和对口支援等服务项目经费;三是按标化工作当量法计算的购买服务资金,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部分收费价格补偿不足的基本医疗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财政资金部分;四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医保基金和患者个人按规定的支付标准付费购买。五是家庭医生团队提高的有效签约服务,按规定予以经费补助。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基层补偿机制改革实施对象是市区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由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并实行“人、财、物”紧密型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市区基层卫生人员培养培训、基本建设(含修缮)、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租赁、常规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补助。市区购买基本公共卫生等服务的单位标化工作当量平均付费标准为16.5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4.8元,同时根据不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地理交通、服务规模、基础条件、综合能力等因素的差异化情况,制定调整系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分类调节。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沈苗英

        联系电话:0579-82468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