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329943362P/2020-00895

  • 主题分类:

    财政,卫生

  • 服务对象:

    事业单位

  • 体裁分类:

    其他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0-04-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0-04-24 09:42:43 来源: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分享:
         
  • 政策原文
  • 朗读


     

    现就金华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意见》制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明确提出,分级诊疗制度是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之首,要大力推进。构建分级诊疗制度是重构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率的根本策略,是“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二、《意见》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通过合理控制转诊率,完善分级诊疗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使我市未来3年每年县域外转诊率低于10%市外转诊率低于5%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向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到2022年,全市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明确了3年内的工作目标。明确转诊原则(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明确转诊对象、转诊流程、转诊待遇。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保障、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引导。

    四、《意见》有哪些创新举措?

    1.患者在市内门诊住院,无需办理转诊手续,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

    2.根据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决定患者在到县域外的市内三级医院就诊时是否属于转诊对象。

    3.明确向下转诊和医共体内转诊的优惠政策。

    五、《意见》出台对来百姓就诊有哪些影响?

    患者在市内门诊住院,无需办理转诊手续,极大方便老百姓。同时到县域外的市内三级医院就诊可能会因违反转诊原则,被降低报销比例。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陈晓亮

    联系电话:0579-82469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