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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参保城乡居民和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记者问:文件起草背景及依据有哪些?
徐志坚答:这是根据省里相关文件要求和金华2016年下发的文件到期而重新起草制定的。一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134号)要求:“组织做好参保城乡居民两年1次健康体检工作,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和中小学生、儿童一年1次。整合规范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可按照个人缴费档次分别设计对应的健康体检项目与标准,体检经费由财政据实安排,专款专用。”二是2016年下发的《市卫计委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参保城乡居民和企退人员健康体检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34号)即将失效。
记者问:哪些人可以参加体检?
徐志坚答:0-6岁儿童、中小学生、60岁以上城乡居民、其他参保城乡居民、企业退休人员。
记者问:体检项目、频率及经费是怎么样的?
徐志坚答:具体是这样的:
体检对象 | 体检频率 | 体检项目 | 经费(元) |
0-6岁儿童 | 每年一次 | 最新版《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规定的项目 | 20 |
中小学生 | 每年一次 | 按《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10〕83号)的规定执行。 | 20 |
60岁以上城乡居民 | 每年一次 | (1)常规检查:内科、外科,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2)检验项目: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血脂4项(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肝功能3项(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2项(肌酐、血尿素氮) (3)影像检查:心电图、彩超4部位(肝、胆、胰、脾) | 60 |
其他参保城乡居民 | 两年一次 | 内科、外科、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腹部彩超(肝、胆、胰、脾)、心电图 | 40 |
企业退休人员 | 两年一次 | 60岁以上老年城乡居民体检的项目增加胸部透视或胸片、甲胎蛋白
| 150 |
记者问:体检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徐志坚答:居民户籍地、居住地或学校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小学生由医疗机构组织人员到学校体检。企业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可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体检,凭有效发票持社会保障卡到市医疗保障中心报销,也可到市区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记者问:体检要带什么材料?
徐志坚答:居民须持社会保障(市民)卡进行体检。
记者问:体检定点医疗机构要提供哪些服务?
徐志坚答:要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按规范进行体检,做好体检记录和结果整理、分类和反馈,开展健康指导和不良行为干预;要加强后续服务,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地上门随访,将随访情况记录到健康档案,实现长效动态健康管理;要加强对体检结果的分析、利用,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记者问:体检费谁出?
徐志坚答:体检经费由财政据实安排,专款专用。由市医疗保障中心与体检定点医疗机构每年结算一次。
记者问:相关部门有哪些职责?
徐志坚答: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健康体检,确保体检的真实性和规范性,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其成果进行绩效评价;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工作,适时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建立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医保部门负责体检经费的结算拨付,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沈苗英
联系电话:0579-82468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