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329943362P/2020-01826
财政,医保类,卫生
无特定对象,在职人员,无特定对象
通知
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参保城乡居民和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
金卫〔2020〕61号
2020-08-04
主动公开
ZJGC67-2020-0002
废止

朗读
ZJGC67-2020-0002
金卫〔2020〕61号
市卫生健康委 市财政局 市医疗保障局
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婺城区、金东区医疗保障分局,市医疗保障中心: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134号)、《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劳社医〔2007〕5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10〕83号)等关于做好参保城乡居民和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相关要求,加强全人群健康管理,提升居民健康水平,三部门重新制订了《金华市区参保城乡居民和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21日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1印发
金华市区参保城乡居民和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