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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病床服务规范》政策解读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
2024-03-28
主动公开
朗读
问: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2017年5月,我委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印发《金华市家庭病床服务规范(试行)》(金卫〔2017〕39号),但建床费、上门服务费等一直没有纳入医保目录,影响了家庭病床工作的开展。2022年12月,浙江省医疗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发〔2022〕45号),对家庭病床的建床对象、建床病种、建床申请、撤床条件、建床周期等进行了明确,并将建床费、上门服务费等纳入医保甲类目录报销。2023年1月,市医保局转发省里文件,将上门服务定为100元/次.人,但医保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方式尚未确定,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自费或者门诊收费的方式开展,已亟待规范,故对《服务规范》重新制订,并明确医保支付方式及床日标准,同时对建床指征、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进行完善和规范。
问:有哪些文件依据?
答:《国家家庭病床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问: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建床指征。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发〔2022〕45号)规定,建床病种主要为临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非危重症,后续仍需由医务人员进行连续观察治疗的疾病。建床病种共六大类:一是脑血管意外瘫痪康复期;二是肿瘤术后或放、化疗后需支持治疗;三是高血压、糖尿病合并慢性严重并发症;四是骨折、关节置换术后及外伤需换药、拆线、康复等;五是晚期肿瘤、偏瘫患者合并褥疮感染、尿潴留、吞咽困难的需定期换药、定期更换尿管、胃管;六是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严重肺部疾病。对以上六大类疾病的建床指征进行也详细的规定。
二、服务项目。主要为适宜在家庭中开展的,医疗安全能得到保障、治疗效果较确切、消毒隔离能达到要求、医疗器械可在家中使用、非创伤性、不容易失血和不容易引起严重过敏的治疗项目、康复理疗项目及中医类项目。具体对以上六大类疾病的治疗项目和检查项目进行了明确。
三、服务内容及流程。主要对建床、查床、护理、撤床四方面服务内容和流程进行了明确及规范。
四、本规范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解读机关: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解读人:黄显来,联系方式:0579-82469886。